人事处(离退休工作处)内设干部科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、劳资科、退休科、综合科。
职能职责如下:
1. 负责全院机构编制、职能职责及岗位设置工作;
2. 负责全院干部选拔、教育培训、考核培养、及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等工作;
3. 负责院公开招聘、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;
4. 负责制定全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、处所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;
5. 负责因公临时出国(境)计划申报,因公出访团组报批手续办理,行前外事纪律教育、政审等管理服务工作;
6. 负责组织省委综合考核及全院绩效考核工作;
7. 负责省政府参事推荐、挂职干部选派等工作;
8. 负责全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;
9. 负责制定全院人才工作发展规划、组织实施院各类人才计划等工作;
10. 负责各类人才项目及荣誉申报推荐工作;
11. 负责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及在站博士后管理服务等工作;
12. 负责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专业硕士招生等相关工作;
13. 负责全院职称评审及岗位聘用工作;
14. 负责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等工作;
15. 负责全院工资审核、工资档案和统计报表工作;
16. 负责遗属补助、工伤抚恤、残疾慰问、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等工作;
17. 负责院成果转化激励工作;
18. 负责院直机关退休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
19. 负责院关工委日常工作,协助省老科协农科分会(院老科协)工作;
20. 负责院退休职工活动组织及场地、设施的管理服务等工作;
21. 负责院职工健康体检及退休职工慰问工作;
22. 完成院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。